苏俊豪律师北京盈科(昆明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专利代理师。从事法律行业十余年,曾就职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四处,在检察院期间办理刑事案件500余起,涉及金融、知识产权、职务犯罪、侵犯财产和人身安全等。《昆明检查》2014年季刊撰稿人。律师执业期间,代理民商类诉讼案件300余件,涉及知识产权、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、交通事故、劳动纠纷等;刑事辩护200余件,涉及经济类犯罪,毒品类犯罪,职务犯罪等。《关于非法证据排除》、《关于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草案》408条第一款的个人观点》等具有专业指导性的文章作者。部分亲办经典案例:1.刘某(曾任中共昆明市某区委副书记、区政府副区长)受贿案;2.郭某(曾任云南省某监狱副监狱长)受贿案;3.马某(曾任某县县长、县委书记、昆明市人大常委秘书长)受贿案【减刑至5年】;4.刘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件案【刑期减半】;5.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【不起诉】;6.何某危险驾驶案【不起诉】;7.代理中铁隧道工程实用新型专利案件的诉讼、无效申请;8.代理云南省戒毒所著作权申请;9.管理信达工资不良资产达50余亿元,处理不良资产类型包括:不动产、土地使用权、采矿权、股权、知识产权,并成功清收不良资产7000余万元。